2016-10-26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与伟禄集团签署5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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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深圳】伟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伟禄集团」或「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股票代号∶1196.HK)欣然宣布,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或「该银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此,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协议期为三年;协议项目之合作规模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

 

 伟禄集团执行董事林晓东(左一)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刘泓 (右二)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总部举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郭志红丶副行长刘泓丶战略客户二部总经理留学伟丶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伍其斌丶伟禄集团主席林晓辉丶执行董事林晓东丶深圳市伟禄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紫霞参加了签约仪式。

 

伟禄集团主席林晓辉表示:「通过这次的战略合作,让双方实现彼此优势及资源互补,将有利探索不同的优良融资备选方案以促进本集团的未来业务发展。」

 

 

会上,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郭志红及伟禄集团主席林晓辉就双方一直以来的合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未来发展抱有期许。郭志红表示,希望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和伟禄集团的关系不仅只是重要的战略合作夥伴,而是像永远的好朋友般,期盼透过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日後双方会有更多全方位合作。

 

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公司同意就(其中包括)本集团之物业项目丶产业项目丶合并及收购丶信贷融资及跨境融资活动等融资服务物色及提供合作机会;及该银行同意为此等拟议项目提供相关融资服务,当中包括但不限於资产管理及综合金融服务。本公司与该银行将就具体类型的合作订立进一步的确实协议并将会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之合作规模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是的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商业银行,经营总部设於广州。其主要从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多元化银行服务,包括存款丶贷款丶国内和国际结算丶票据承兑和贴现丶有关债券的发行丶承销丶赎回及买卖之代理服务丶外汇丶保险服务丶提供信贷额度和担保以及销售基金。其亦拥有资产处置和重组丶投资银行及资产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根据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年报资料,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资产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伟禄集团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高层合照 (由左起∶深圳市伟禄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紫霞丶伟禄集团执行董事林晓东丶伟禄集团主席林晓辉丶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郭志红丶副行长刘泓丶战略客户二部总经理留学伟丶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伍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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